-經營本業,才是正道。
又是新的一年開始,開年的第一堂課是在1月8日下午給社會學員們上法律通識課程。這一季的第一堂課。
我的講題是-破產~從黃董事長的樓起樓塌談起。
黃董事長原先是著名的美國腦神經外科醫師、醫學院教授,70年因父病危返台開始經商,74、75、76年曾經是台灣繳稅第一名的人物,可見其頭腦之聰穎。
轉折點是在77年,因前總統李登輝的推薦而接手十信弊案之一的「國泰信託投資公司」,擔任此危機銀行(改名為「慶豐銀行」)的董事長。此後,黃董事長陸續開發的企業達12家之多,跨足各行業-舉凡銀行、電腦科技、投資、建築等業通通包括在內。
但因為膨脹太快太大,事業體在87年發生了金融危機。拖到95年中,終於被中央銀行接管,到102年法院裁定黃董事長個人破產。106年連其繼承自上一代的產業也拱手讓出。這時黃董事長已經是92歲的-黃老先生了。
按這位黃董事長可是素養、能力、人品、私生活都很NICE高水平的人物,然而,以醫師的背景經營企業、銀行、投資卻終以失敗做收,負債龐大。經銀行向法院提出破產宣告之申請,其抗告後再撤回。看到其資產負債的明細等等紀錄資料。就法論法,其選擇接受破產宣告,應該是正確的。破產管理人也在兩年就已經完成了破產之清算程序⋯⋯(註)。
到了去年,黃氏家族退出繼承自上一代的原始創辦的產業,另名張姓共同創辦人的後代也選擇一併退出。
這位張先生感慨的說了句名言~「經營本業,才是正道」八個字。而這八字也成為結束兩代人、情…等合作努力近百年歲月之滄桑結局的註腳。也為佛家講的諸行無常、滄海桑田,舉了痛切的例子。所以「破產」,尤其是這種「老年歲月的破產」可是很令人痛苦的。
這時,我們也願意來談談法鼓山吧,聖嚴師父在他的老年,表面上是名利雙收的,是得意的,但其實在他是弘法事業的最高峰的同時,也是把法鼓山極大化而已,然而其內涵在很多方面卻是很虛的。
這個虛字,不只是老人家那時的身體,而是團體的體質、觀念、教育等等與其達成的社會知名度與社會期待相比,都是非常虛的。用現在社會慣用的語言,就是不符比例原則的。
簡單的說,師父以其個人魅力,把法鼓山拉抬的很高,法鼓山的人也覺得自己很高、很了不起,卻其實是金玉其外、敗絮其中的。
尤其,法鼓山的財產,按出家眾的術語,是來自十方大眾的。而用法律上的術語,則是來自附負擔的贈與。
換句話說,收了、取了十方大眾有形、無形的捐贈,法鼓山要作到至少等值的付出,資產、負債才是平衡的。但若是受贈者未如實的付出,或所為付出是不合乎債之本旨,法律上即應作違約、負債之看待。
例如:師父晚年「好名+好大+喜功」的法鼓美們,當然招來一群「好名+好利」的所謂官商及八戒們,大家一起「心靈污染」了,如此品質的「心靈環保」糟蹋了社會及信眾!看來離「破產」不遠了!
再者;我們常常看到的,法鼓山收到贈與後,在對慈善、文化等項目做出…支出/付出的時候,會找涉嫌貪污、行賄、甚至八戒等等不倫、不類的人物作代言…。去年也找了妨害他人家庭的「小三、小四人物」擔任起「福慧傳家」的講座…等等,這種不依債之本旨提出之對待給付,導致實際上法鼓山的債務仍存在,甚至得加上違約的負債。
我把這個法律之債的觀念和法鼓山的信眾們討論,他們驚訝的說,這和佛法業的觀念完全吻合。和法鼓山法師開口閉口強調的業、因緣也都完全符合。用通俗的話來講,就是收了十方信眾的善施,卻沒能等價的將此布施善意的用在正確的地方,那個業就是會追著你跑。
加上法鼓38法師們認為僧事僧斷,認為團體財產是她們的,那麼負債和業果,當然都應由她們背負的…。
這麼說來,法鼓山繼承師父未清償的負擔,加上違約之負債,法鼓山實質的負債已經大於其近千、百億的資產,足堪作破產之認定了!也當然會被業追著跑。
下個月3日師父往生九周年了,我們也可以檢查並檢視,法鼓山的宗教信仰破產了沒?信用破產了沒?當然有人會懷疑,師父是-美好的晚年?還是「失誤的晚年」?
以史為鑑,開山祖師創建的道場,能否弘揚?還是就此破產?就此被業追著跑?端看後繼的僧事僧斷者能否有內在?能否去除38?能否用功?是否有出息?
禪宗老祖菩提達摩在歷史上只留其名,然而禪宗的發揚光大可是後繼禪師的不斷恢弘!
註:本件破產人並無新聞媒體常刊載之私生活糜爛,除銀行、證券公司外亦無民間債務。比較而言,本件破產管理人處理起來較為單純、迅速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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